被執行人名下沒有財產法院通知終本怎么辦?當執行法官告訴你,對方名下沒有財產,或者暫時無法處置財產,要終結本次執行時,你該問問法官是否已經為你完成了以下四個關鍵事項,因為一旦案件終結,想再啟動執行程序將變得非常困難。這四個事項的完成與否將決定本次執行是否到位。
第一、你要確認法官是否向你反饋了財產查封的情況,看看有沒有沒查到位的或者根本沒查的項目。
第二、你需要了解法官是否已將被執行人限制高消費,如果符合條件,是否已將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第三、要詢問法官是否已經凍結、扣劃了對方有余額的銀行賬戶。最后你應該向法官咨詢被執行人暫時無法處置的財產是否已經被查封和凍結。如果您的執行案件已經終本,可以給我們深圳收債公司電話咨詢,微信留言,看看我們能不能幫到你。
法院不執行的三大理由,大家一定遇到過這三種情況,今天教你一招如何應對,第一,找不到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第二,對方的財產暫時無法處置拍賣,無法執行。第三,我們聯系不到對方,也找不到人。
如果您遇到以上這三種情況,您可以問法官三個問題,第一,是否查過對方的社保、公積金、股票、理財基金,這些都是可供執行,但容易被忽略的財產。你不提,法院一般不會主動幫你去查。二、對方財產不能拍賣的原因是什么?一般法院查的都是車輛、房產等大額資產,但其實一些古玩、字畫、珠寶首飾等藝術品、收藏品。包括手機靚號都是可以拍賣的。三、對方是否依法進行了財產報告,如果沒有報告或虛假報告,就可以申請將其司法拘留,并向法院申請發協查函。讓公安機關協助查控,您學會了嗎?如果您的原因比較復雜,可以電話咨詢或微信留言求助我們深圳催收公司。我們正常當天就能幫助你解決問題。